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范围、方法与保障措施。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通知标准“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基础设施落后、居住条件差、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要坚持以拆除重建为主,加快推进改造进度”。这意味着,从9月最初,全国将开启新一轮的“拆迁潮”。
据知道,老旧小区改造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工程之一,旨在提高城市品质与居民生活水平。根据住建部的统计,全国有约17万个老旧小区,涉及居民约1.7亿人。这些老旧小区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存在着各种问题,如房屋结构老化、设施设备陈旧、环境卫生差、消防安全隐患等。
为知道决这些问题,住建部提出了“三步走”的改造攻略:第一步,到2022年底,完成对全国全部老旧小区的摸底排查与改造方案制定;第二步,到2025年底,完成对全国50%以上的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第三步,到2035年底,基本完成对全国全部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在改造方法上,住建部强调了以拆除重建为主的守则。通知指出,“拆除重建是最彻底、最有效的改造方法”,可以实现“一次性化解多方面问题”,同时也可以“增加城市土地储备”,为城市发展提供空间。通知标准,“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与支持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社会资本等参加老旧小区改造”,并向予相应的政策优惠与补贴。
通知还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与要求。通知规定,“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以前建成并交付运用的城镇住宅小区”,并且“具有以下特点之一或多个”的小区:房屋结构安全等级为D级或E级;供水、供电、供热、排水等基础设施落后或不完善;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缺乏或不完善;环境卫生脏乱差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居民对改造有强烈诉求或愿意接受拆除重建等其他方法改造。
通知还强调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与参加意愿的重要性。通知标准,“各地要充分尊重与保护原有居民的合法权益与参加意愿,做好改造前的宣传动员、意见征询、方案公示等工作,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通知还规定,“对于拆除重建的老旧小区,原有居民可以挑选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也可以挑选其他符合当地政策的安置方法”。
住建部发布的通知,标志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从9月最初,全国将开启新一轮的“拆迁潮”,这将对城市面貌与居民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