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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如何计算缴纳(公司人员超过30人残保金怎么处理)

残保金如何计算缴纳?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①单位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单位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6个月以上),与计税工资人数一致。

②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是指经残联劳动服务机构确认的残疾人数。

③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④职工工资总额为应发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及五险一金。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举例计算

1、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地税登记日下一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5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如,某注册公司15年6月1日完成了地税的相关登记,并且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职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就业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并且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公司员工超过30人残保金怎么算?

公司员工超过30人残保金算法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保障条例》的规定,对每家有30人以上就业的企业,每月应按照残疾人比例购买劳动保险,并向专门的管理部门交纳残保金,残保金的金额由政府每年度调整。
具体而言,企业每月应按照残疾人的比例,也就是说,残疾人比例越高,交纳的残保金就越多,而未雇用残疾人者每月应缴纳的残保金金额不得低于每人每月200元。

残保金如何计算缴纳

残保金的年缴纳计算公式: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1。5%-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在职人数总和/12(即平均数,取整);平均工资=上年度每月的平均工资总和/12(可保留2位小数);残疾人就业人数,如果没有就写0。平均工资是用在职职工的实际发放总额,扣除职工的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费以及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以及公车补贴等。

残保金如何计算缴纳

残保金的年缴纳计算公式: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1。5%-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在职人数总和/12(即平均数,取整);平均工资=上年度每月的平均工资总和/12(可保留2位小数);残疾人就业人数,如果没有就写0。平均工资是用在职职工的实际发放总额,扣除职工的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费以及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以及公车补贴等。

残保金如何计算

1、残保金全年计算公式如下:当年残保金缴纳额=(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残保金即残疾人保障金,是指国家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