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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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下述是一篇示范性文章,仅作参考。公司的奖励与处罚制度应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合法合规且须经过员工大会讨论通过,员工本人签认才视为有效。单方面制定的规则或有违法律法规的条款都是无效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司经营秩序管理体系,维护公司及员工合法利益,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本原则】本条例的制定和执行适用以下基本原则:
1. 奖罚分明:有功必将,有过必罚。
2. 奖罚适当:奖罚相称,公正严明。
3. 注重时效:奖罚兑现,高效及时。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部门职责】人力行政中心作为本条例的制定和实施部门,负责全体员工的奖罚执行及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及本条例管理权限和流程,对全体员工奖罚事宜进行记录、跟踪、统计、汇总、审核、监督、检查、考核、执行工作。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行政中心做好全体员工奖罚管理工作,落实员工奖励与处罚等各项事宜。
第二章 申请流程及权限
第五条【奖惩申请流程】公司各部门针对员工奖惩事宜,具体申请流程如下所示:
1. 员工个人或部门提请《奖惩申请表》或《特殊事宜申请表》,报部门领导逐级审批后提交至人力行政中心审核;
2. 人力行政中心经审核确定具体奖惩范围,报上级领导审批;
3. 经审批通过后,人力行政中心制作《奖励通知书》或《处罚通知书》,发放至员工个人签认并执行;
4. 员工奖惩事宜列入员工个人档案且必要时以《通知》或《通告》形式予以张榜公布。
第六条【奖励审批权限】主管级别及以下员工奖惩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提交人力行政中心复核,并逐级上报至总裁最终审批。经理级别及以上员工奖惩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提交人力行政中心复核,并逐级上报至提交至董事长最终审批。
第三章 奖 励
第七条【一般奖励种类】公司设立一般奖励种类具体包括:
1. 精神奖励
(1)记小功;
(2)记大功;
(3)通令嘉奖,并授予荣誉称号。
2. 物质奖励
(1)奖金。奖励标准如下:
① 一等级:奖励X元-X元;
② 二等级:奖励X元-X元;
③ 三等级:奖励X元-X元。
(2)升职加薪;
(3)其他奖励,如提供旅游、专业培训机会等。
第八条【奖励范围】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施行产生良好效果的。
2. 积极研究和改进工作业务流程与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个人、团队业绩有特殊功效的。
3. 事先发现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或危及本公司合法权益行为,或对突发事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得当的临机应对措施,避免公司及员工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
4.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不畏困境,勇于同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做斗争,具有显著功绩的。
5. 为维护公司财经纪律,坚决抵制行业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 忠于职守,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工作勤奋、积极负责,本职工作表现出色的。
7. 作为主管及级别以上管理人员,本职工作领导有方,促使业务发展迅速且收效显著的。
8. 个人才能卓著、工作业绩优异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 其它经审核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
第九条【奖励规则】本着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合并执行为原则,奖励执行措施具体如下所示:
1. 下列所示员工,特给予记小功及奖金以兹奖励:
(1)积极主动拓展公司业务,工作业绩优良者;
(2)对危害国家、企业或他人合法利益等不良行为,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3)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获得社会、同事好评、称赞者;
(4)本职岗位工作表现突出或业绩考核优异者。
2. 下列所示员工,特给予记大功及升职加薪以兹奖励:
(1)对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或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国家或公司合法利益行为及时能够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于违法乱纪等损害社会合法利益行为,积极响应见义勇为精神,并主动付诸于实践,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5)积极主动拓展公司业务,工作业绩较大突出者。
3. 下列所示员工,特通令嘉奖并给予旅游、培训机会以兹奖励:
(1)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恪尽职守、品行优良、业绩突出、技能超群者;
(2)领导有方、个人及团队业绩突出,对公司运营发展具有重大贡献者;
(3)积极相应无私奉献精神,主动参与、协助国家自然灾害、爆炸、防洪等重大事件救援工作者;
(4)对公司业务、本职工作有重大发明、创新或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实施成效突出者。
第十条【定期奖励项目】为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结合公司业务范围,特设立定期奖励项目,具体包括:
1. 月度奖励
(1)营销岗位
奖项/荣誉称号 | 属性 | 人数 | 奖励条件 | 奖励内容 |
销售总冠亚季军 | 全体销售/个人 | 3名 | 1、完成当月个人销售指标; 2、完成业绩额≧X万; 3、没有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
1、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荣登光荣榜; 2、分别奖励个人X元、X元、X元; 3、列席总裁荣誉宴。 |
入职未满3个月的新员工/个人 | 3名 | 1、完成当月个人销售指标; 2、销售业绩公司前三名; 3、没有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
1、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荣登光荣榜; 2、列席总裁荣誉宴。 |
|
专员级员工/个人 | 1名 | 1、完成当月个人销售指标; 2、专员级员工个人销售业绩冠军; 3、没有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
1、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荣登光荣榜; 2、列席总裁荣誉宴。 |
|
主管级员工/个人 | 1名 | 1、完成当月个人销售指标; 2、主管级员工个人销售业绩冠军; 3、没有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
1、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荣登光荣榜; 2、列席总裁荣誉宴。 |
|
经理级员工/个人 | 1名 | 1、完成当月个人销售指标; 2、经理级员工个人销售业绩冠军; 3、没有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
1、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荣登光荣榜; 2、列席总裁荣誉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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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级/团队 | 1名 | 1、主管级团队人数含主管≧X人; 2、完成当月团队销售任务且主管级团队业绩冠军; 3、没有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
1、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锦旗、荣登光荣榜; 2、奖励团队经费X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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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级/团队 | 1名 | 1、经理级团队人数含经理≧X人; 2、完成当月团队销售任务且经理级团队业绩冠军; 3、没有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
1、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锦旗、荣登光荣榜; 2、奖励团队经费X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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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条件 | 奖金金额 | |||
月任务额≧X万且月度团队任务达成率≧100% | X元 | |||
X元 | ||||
X元 | ||||
月任务额≧X万且月度团队任务达成率≧100% | X元 | |||
X元 | ||||
X元 |
(2)非营销岗位
奖项/荣誉称号 | 属性 | 人数 | 奖励条件 | 奖励内容 |
优秀新人奖 | 全体职能/个人 | 1名 | 参评条件:试用期员工,严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表现突出 | 1、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荣登光荣榜; 2、奖励个人X元; 3、列席总裁荣誉宴。 |
全体职能/个人 | 1名 | 参评条件:正式员工,严守公司规章制度,绩效表现优秀 | 1、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荣登光荣榜; 2、奖励个人X元; 3、列席总裁荣誉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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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职能/个人 | 1名 | 参评条件:主管级别及以上,严守规章制度,团队管理出众,绩效表现突出 | 1、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荣登光荣榜; 2、奖励个人X元; 3、列席总裁荣誉宴。 |
|
全体职能/团队 | 2名 | 参评条件:经理及以上级别团队,部门凝聚力、执行力、团队精神强,拥护公司各项决策,业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普遍好评 | 1、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锦旗、荣登光荣榜; 2、奖励团队经费X元; |
2. 年度奖励项目
(1)营销岗位
评选对象 | 奖励属性 | 奖项名称 | 奖励人数 | 申报条件 |
个人 | 销售冠军 | 1名 | 在职;年度个人销售业绩第一名。 |
新秀奖 | 5名 | 在职;入职未满一年员工;年度个人销售业绩前五名。 | |
个人 | 明星奖 | 1名 | 在职;年度个人销售业绩第一名。 |
精英小组 | 2名 | 在职;年度团队人均销售业绩前两名。 | |
个人 | 精英管理奖 | 1名 | 在职;年度团队利润第一名。 |
优秀团队奖 | 1名 | 在职;年度团队人均利润第一名。 | |
个人 | 忠诚功勋奖 | 若干 | 在职,入职公司满5年及以上员工。 |
年度销售冠亚季军 | 3名 | 在职,年度个人销售业绩前三名。 |
(2)职能岗位
评选 对象 |
奖励 属性 |
奖项名称 |
奖励 人数 |
基本申报条件 |
特定申报条件 |
个人 | 年度新秀奖 | 3名 | 在职员工。 勤恳守则,无勤务及其他违规记录。 爱岗敬业,工作数量与质量高于部门其他员工,主动加班加点承担额外工作。 热爱公司,与客户及同事关系融洽和谐,工作态度积极向上。 尽职尽责,绩效考核月均70分及以上。 |
入职未满一年员工。 |
忠诚功勋奖 | 若干 | 入职公司满5年及以上员工。 | ||
业务能手奖 | 2名 | 刻苦研究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突出,高于部门其他员工。 | ||
最佳服务奖 | 2名 | 乐于助人,在与同事及客户工作的过程中,以高度的责任感提供优质服务,赢得同事与客户广泛赞誉; 全年无任何投诉。 |
||
工作进步奖 | 2名 | 认真学习,积极要求进步,工作态度与业绩与以往相比有明显的改善,获得同事广泛认同。 | ||
个人 | 精英管理奖 | 3名 | 领导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广受好评; 对推动内部管理、成本管控、体系监管及维护等做出重大贡献; 上级满意度及下属认同度高。 |
|
团队 |
最佳团队奖 |
2 |
部门业绩突出,为公司发展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重大贡献; 团队凝聚力高,集体荣誉感强,流失率低; 团队成员无重大违纪违规现象;部门和谐。 |
第十一条【其他奖励项目】结合公司经营效益和发展需要,公司设立其他奖励方案,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生效。
第四章 处 罚
第十二条【处罚种类】为完善公司奖惩机制,处罚种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3)记大过。
2. 物质处罚
(1)罚金,标准如下:
① 一等级:处罚X元-X元;
② 二等级:处罚X元-X元;
③ 三等级:处罚X元-X元。
(2)降级、撤职;
(3)留用察看;
(4)劝退。
第十三条【处罚规则】本着以精神处罚与物质处罚合并执行为原则,处罚执行措施具体如下所示:
1. 下列所示情形,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金: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或串岗妨碍他人工作者,罚款X元/次;
(2)岗前教育、业务技能培训未经许可,无故缺席者,罚款X元/次;
(3)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仪容不整、未佩戴工牌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追逐者,罚款X元/次;
(4)办公区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卫生坏境者,罚款X元/次;
(5)非上班时间,未按公司规定关闭电源、门窗等造成公司损失者,罚款X元/次,并赔偿损失;
(6)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尚未引起经济损失但造成公司不良影响者罚款X元/次;
(7)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上级指挥、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罚款X元/次,屡教不改达三次以上者,予以劝退处理;
(8)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者,罚款X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劝退处理;
(9)工作场所污辱谩骂同事、行为粗暴者,罚款X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劝退处理;
(10)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罚款X元/次,屡教不改达三次以上者,予以劝退处理;
(11)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从事与岗职工作无关事宜,如上网、打游戏、看视频、睡觉、下棋、阅读无关报刊、书籍,罚款X元/次,屡教不改达三次以上者予以劝退处理;
(12)故意损坏公司设备、浪费公司财物者,罚款X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劝退处理。
2. 下列所示情形,给予书面警告并降级、撤职:
(1)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致使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达到500元及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工作权限范围外之物品、设备者;
(3)未经许可且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未参加公司重要活动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扰乱秩序、打架且拒绝纠正者;
(5)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无故顶撞上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者;
(6)旷工1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天者。
3. 下列所示情形,给予记小过并留用察看: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采购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或因违章指挥发生事故,致使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达到1000元及以上者;
(2)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包庇下属员工,损害公司及员工合法利益者;
(3)发现危害或故意损害公司及员工合法利益行为,未及时上报或采取合理措施予以防止或制止,任其发生者;
(4)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累计旷工5天者。
4. 下列所示“高压线”情形,如有触犯,视为重大违纪违规行为,予以劝退处理:
(1)贪污受贿
①为获取个人利益,利用本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权以及利用与上述职权有关的便利条件,索取或者以回扣、佣金、手续费等各种名义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达到500元及以上的;
②为谋取个人利益,给予其他公司、个人相应回扣、佣金、手续费,数额达到500元及以上的;
③其他利用本职工作便利条件,索取、收受或提供他方企业、个人财物或好处,且未及时入账行为者。
(2)对抗上级
①对于公司或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或消极怠工,致使工作未能如期完成累计达到3次及以上者;
②对于上级领导给予的合理批评、教育,采取要挟、谩骂、人身攻击等威胁、殴打行为者;
③无正当事由,擅自变更、恶意传递上级工作指示,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累计达到1000元及以上者;
④为实施打击报复,在工作或公共场所组织、煽动、唆使公司员工以消极怠工、聚众闹事等不当行为对抗公司或上级领导工作指挥,致使公司形象受损或遭受经济损失达到500元及以上者。
⑤其他无视组织纪律、对抗上级指令行为者。
(3)违法乱纪
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采用欺骗手段,提供虚假个人资料、证明文件、学历、介绍信、虚报人事记录者;
②擅离职守,违反技术、采购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或违章指挥,致使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达500元及以上者;
③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私取或伪造公章、证明、证件等有关资料,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④工作区域或公共场所,酗酒滋事、打架斗殴或故意做出有伤风化行为,致使企业形象受损,扰乱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秩序者;
⑤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或私自拆卸、出售公司设备,或采取盗窃、诈骗行为,致使公私财物损失达200元以上者;
⑥怂恿、教唆他人从事违法乱纪行为或为自己从事违法乱纪行为提供协助者;
⑦管理人员利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者;
⑧违反岗职要求,对客户进行言语攻击或故意刁难、威胁等不当行为以促成交易者;
⑨擅自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遭受影响,进而引起业务受损达到500元及以上者;
⑩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经批准且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累计旷工达7天及以上者;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个人违法乱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犯罪被判处刑罚者;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煽动闹事,或谎报案情、灾情,制造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经公司警告、处分或有关机关处理,屡教不改达2次及以上者;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出现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致使公司损失达到2000元及以上者;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惯例等违法乱纪行为者。
(4)泄露机密
①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泄漏或允许他人使用、泄露属于公司技术、业务信息等商业秘密,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②未经批准,私自向他方企业、平台或个人提供或上传公司客户名单和/或业务流程及产品信息,致使公司商业秘密处于公开或公众可得知状态,进而导致公司受损达到500元及以上者;
③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未经公司批准,自营或以兼职方式从事与本职工作或公司业务相关领域,致使公司商业机密泄露行为者;
④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之保密规定行为者。
第十四条【处罚后果】依据本条例规定,受到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者,同时取消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的所有晋升机会。
第十五条【以功抵过】对于同时存在奖励和处罚情形的员工,本人可向人力行政中心提出以功抵过申请。
第五章 申诉
第十六条【申诉流程】公司全体员工均可自人力行政中心做出奖惩决定通知或公告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行政中心提出申诉,人力行政中心于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诉员工复核意见书。
第十七条【禁止行为】被处罚员工于申诉期内不得公开或私下散布不满情绪或对投诉者实施打击报复等不良行为。
第十八条【变更与执行】 上述申诉期内,处罚通知停止执行,直至人力行政中心做出最终处理。经复核,处罚结果如有变动,应以复核通知之日起变更执行。处罚通知内容经复核后即为最终结果,被处罚员工应主动进行自我检讨和改正,及时停止不当行为,并严格服从公司管理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生效】本条例由人力行政中心予以制定、公告、解释和补充,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立即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