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特点有哪四个方面?
公文的特点总共有五个。第一个是作者的法定性,这个特点是公文特点中考察频率较高的一个。一般题目中会问公文的作者是指哪个?我们要注意的是公文的作者跟普通文学作品的作者是不一样的,公文的作者不是指撰写公文的草拟者,而是指制发公文的机关。所以关于公文的作者我们要记住一个结论,公文的作者不是个人,而是公文的制发机关。
第二个特点是法定的权威性,就是说公文制发之后对受文对象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具有约束和指挥的作用。
第三个特点是效用的现实性,公文是在处理公务的现实活动中产生的,对公务活动产生着直接的影响。
第四个特点是体式的规范性,因为公文主要是党政机关用来处理公务时使用的文字材料,需要体现党政机关的权威。所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对公文的写作格式和处理程序都有着特别严格的要求,要求准确、庄重、平时、简明。
第五个特点是处理的程序性,后面我们要学习公文的处理程序,其中公文的拟制、办理和管理都有着明确的步骤和程序要求。
公文的特点是什么
公文的特点是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直接反映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法定的作者(统治政权立法赋予相应权力的组织撰制)、法定的权威(具有法律的或行政的权威)、特定的体式(有严格的规范和统一的要求)、现实的效用(为解决现实问题而产生)、固定的读者(确定范围明确的读者对象)。
鲜明的政治性:直接代表与反映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政治意向和根本利益。
法定的作者:撰制者必须是根据统治政权立法赋予相应权力和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
法定的权威:代表制发者的权力、意图,具有法律的或行政的权威,有很强的约束力。
特定的体式:撰写与印制有严格的规范和统一的要求。
现实的效用:为解决现实问题而产生,其作用随着目的的实现而消失或转化。
固定的读者:预先确定范围明确的读者对象。
公文区别于其他信息记录的特点是什么
公文具有法定权威与现行效用。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无论从事专业工作,还是从事行政事务,都要学会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
公文的特点:
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此次修订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1、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
3、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
4、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
简述公文处理的特点
公文处理活动是公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公务活动在性质上既具有相同性又具有差异性,公文处理活动的特殊性体现在它的严肃性、辅助性和应用性。
1、严肃性:公文是国家管理的工具,它是为解决国家或集体的事务而制定存在的。公文处理活动是国家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因而无论在其内容、作者的身份,处理的质量和国家利益的安全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也就是高度的政治性、权威性、周密性和机密性。
2、辅助性:公文处理活动是公务活动的组成部分,它为国家管理工作和社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因而是一项辅助性活动。辅助性又包含业务性、定向性。
3、应用性:程序化是公文处理活动的一个明显特征,公文的管理、归档都是由一整套应用技术和方法构成的。人类的公文处理活动经过了长期的实践,反复的探索,已经逐步形成了基本完整的具有很强的应用性的思想、程序、方法和技巧。
简论公文写作的语法修辞特点
公文修辞运用,实际上就是对字、词、句、段、篇的提炼和谋划,精心调整语辞,运用本色、精炼语言表达意旨,是提升公文修辞水平的关键点和入手点。
1、精确锤炼文字。公文最基本要求是表意精确,因此,要惜墨如金,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一般不采用文学作品描写、抒情等手法,不乱用形容词一类修辞语,不故弄玄虚,哗众取宠,以求庄重朴实、简明扼要,直截了当。
2、准确使用词语。下工夫选择最贴切最能表达本意的词语,对同义词反复推敲,精心辨别词义的微妙差别,掌握好分寸,用得轻重得当,恰如其分
公文的特点有哪些
公文的特点是:
1、由法定作者制发;
2、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
3、具有规范的体式;
4、履行法定的程序;
5、 突出政治性;
6、注重保密性。其中,一个“法定效用”,一个“规范格式”是党和国家机关公文的重要标志。
公文:是具有法定效用与规范格式的文件材料,是办理公务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各级各类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活动中有着特定的效能和广泛的用途的文书,它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为国家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
党政机关公文有哪些特点。
党政机关公文的特点:
1、制作的规定性:
政机关公文的制作者是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而成立或者被授权的并且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制作的规定性还体现在,党政机关公文的拟制,处理程序,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催办、查办等,每一步骤都必须严格按着党政机关管理的权限与规定进行;
2、形式的规范性:
为了体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实际应用,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为国际标准A4型,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
3、内容的实用性:
制发党政机关公文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人们正确有序地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既然党政公文是客观实际的需要,制发公文就必然地要有的放矢,要有很强的针对性,既要有指导工作的正确方略,更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党政公文的特点
党政公文的主要特点有:1。权威性和政策性。公文的权威性主要体现在制定者和内容上,党政机关公文是各级党政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职责制作和发布的,表达的内容是党政机关对特定问题 的权威意见、看法和要求。2。针对性和指导性。党政机关公文针对全局或局部工作,对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规定的事项、提出的要求,都要交代得比较具体、明确,有鲜明的、现实的针对性和指导性。3。规范性和约束性。党政机关制发公文, 语言运用极其规范,公文一旦发布实施,其法定效力将对受文者及其他有关 方面的行为产生不同程度的强制性影响和约束,必须被严格遵守或执行,具有极强的约束力。4。程序性和严密性。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否则,无论在哪个环节上违背了程序,都将影响公文的效果。5。对应性和定向性。党政机关行文必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行政公文具有的特点
1.内容上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行政公文是社会政治的产物,是发文者意志的表现,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不同时代、不同性质的政党和国家,有着不同的为政治服务地公文。
2.法定的权威性和行政束力。行政公文的权威性是由公文法定作者的权威性决定的。
3.规范的格式和处理程序。由于公文具有法定效力,代表着制发机关的法定权威,为了维护公文的权威性、确保公文的强制性、充分发挥公文效用,国家对公文从文种名称到行文关系、从制发程序到文体格式都作了严格规定。任何机关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统一规定,不得有任何随心所欲的不规范行为。
4、一定范围和使用时间。一份公文对应某一方面的工作、发给一定的受文对象,这就限定了公文的空间范围,超出该范围,公文便失去其效能。接下来,公文的效能还受一定时间的限制。
5、准确庄重的文风。撰制公文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公文要维护其政治性和权威性,就必须保持准确、严肃、庄重的文体特点。
什么是公文公文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公文即为公务文书,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无论从事专业工作,还是从事行政事务,都要学会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
公文的特点:
1、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
3、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
4、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
公文具有的特点是
- A.作者的法定性 B.明确的工具性 C.撰写的时效性 D.内容的真实性 E.体式的规范性 F.制作的程序性
- a b c d e f 都对